负责指导各级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国、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加市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参与全市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下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