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各项组织制度;协助区、县党委管理区县总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方面的选举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活动;参与市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规定、办法的制定;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工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