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工会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市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的物质基础,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全市范围内,按时向税务机关依法足额缴纳工会经费,且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未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导致且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不享受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适用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二、实施时限
本次对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全额返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工会经费。
三、办理流程
(一)材料申报。
2026年5月31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分别向市、县总工会申请办理。材料包括:
1、《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成立工会批复文件;
4、2025年1月至12月包含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工资发放表及银行回单等复印件;
5、反映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个税申报记录截图;
6、缴纳工会经费完税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工会公章。
(二)资料审核。
申报材料经市、县总工会相关科室与市、县税务局非税科对比复核,报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上缴经费返还至原上缴经费账户。
四、工作要求
黄山市总工会负责市本级、各区县总工会负责属地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申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在申报时须作出承诺,对填写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冒领的工会经费将予以追回,涉及违法违规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要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五、联系方式
黄山市总工会:0559-2317286
屯溪区总工会:0559-2596266
黄山区总工会:0559-8580151
徽州区总工会:0559-3585318
歙县总工会: 0559-6532157
休宁县总工会:0559-7511809
黟县总工会: 0559-5527170
祁门县总工会:0559-4507151
黄山市总工会
2026年4月22日